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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12
20
众所周知,浊度是对水的洁净度的量度。泥沙之类悬浮的颗粒物不断从搅动的区域进入水中并影响水质。而悬浮物中可能有磷、昆虫或者重金属等污染物。这些颗粒物阻碍了光在水中的折射,因此增加了水的浊度或者“阴暗度”。而水的浊度与浑浊度不尽相同,浊度高并不意味着水体有污染,但光就生态系统而言,浊度对其影响还是很大的。浊度高会影响水生植物的生长。针对智慧城市之水务系统这样的项目,浊度传感器更是不可或缺的。
从长远来讲,如果要对浊度进行长期监测,那就需要一款自清洁的传感器,从而避免传感器的污染,并保证读数准确。蛙视经过长期实践,开发出了本款光学传感器。
从原理上来讲,光从发射体中发出并进入标的物,经颗粒物散射到水中。散射成90度的光进入光纤测定器,然后光电二极管对此进行精准测量。就是通过该原理,蛙视在业界知名专家的带领下,自主研发出了该款达到国际领先水平的传感器。
相较于国内外的浊度传感器,蛙视的优势明显。
你还在拎着大箱子,全国各地跑现场吗?那你就out了,蛙视的浊度传感器采用光学原理,打破了传统传感器体积大、携带不方便、使用复杂、稳定性差的劣势,将传感器与电脑、手机相连接,实现了数据实时传输,让长时间在线监测成为可能,使得用户可以不断获取现场数据及趋势分析,从而使现场服务的资源及花费实现最小化。
光就浊度量度而言,蛙视已经达到国际领先水平,我们采用的是90°光散射法;仅需距离障碍物75px远就可不受其影响,使得布点选择空间更大,这是蛙视的极大优势;实现了长时间实时在线监测;更有自清洁技术以防止在布点过程中传感器部件及表面受水生植物快速生长的影响。
除此以外,蛙视还倾力开发出了多参数在线传感器,水质多参数传感器可以测量并计算pH、电导率、溶解氧、浊度、温度、叶绿素、蓝绿藻及其他参数。当然了,蛙视在不久的将来还会根据客户的需求增加更多的参数。
2019-03
26
       对国内用户而言,监测雨水已经不是什么难事了。选好安装地点、传感器和装备之后,在相对短时间内,就可以实施你的诸如智慧城市水务系统一类的项目了。以下给出一些简单的建议及安装步骤。
对雨水进行监测的原因是多种多样的,比如说对重金属的监测。对雨水的监测包含多个方面,从施工管理过程中基本的水量和浊度检测到复杂的多探头传感器的应用,其中包含明渠流、水量、pH、温度、电导率、溶解氧、浊度及养分测量。
       另外,项目组可能需要取出一组或多组水样,来还原某一场降雨的情况。这些水样必须在特定的时间段内收集,并需要在冰箱中保存。对雨水监测的最重要两点就是选址和选择合适的传感器。暴雨过后与正常情况下,绝大部分的潜在监测数据差异巨大。因此,认识到每个选址及邻近水域的特性是十分重要的,这样可以保证当大雨来临时,适当的传感器及设备能够在此情况下正常工作。了解每个地址的流量、流速、雨水分布情况、沉积或者碎石造成的河槽形态的变化可以提供更为优化的结果。

       蛙视的现场工程师能够在数据获取及控制系统使之能过测量所有所需参数方面对客户进行引导。这其中要设计一个太阳能系统,该系统的功率分配很恰当,从而维护每个选址的所有系统的运行。我们能够帮助客户选择最恰当的传感器、传感器装配硬件、恰当的封装及计算机的实时访问。

第一步:选择一个降水及液位传感器

       最常见的雨水触发事件就是降雨及在特点时间段内水位上升。触发事件可以只是一种,也可以是几种同时发生。适当的装配、维护及选址可以避免受周遭环境的干扰,这一点对于传感器收集正确的数据至关重要。
       对于水位的测量,不同的传感器精度不同。液位传感器不同,电源、信号输出、花费及特定的装配需求的变化也很大。这其中要用到的传感器一般包括压力传感器、起泡器、雷达传感器、超声传感器、声传感器及轴角编码器。
第二步:事件的选择及自动化
        对于设备的选择来说,这一点很重要。因为它决定着系统及电脑对布点的控制。最好的方法就是对DCP(data collection platform) 的使用进行标准化。在这一平台上,网络内所有布点都使用同一数据记录器/控制器。
        该平台应该向现场及监督人员提供完整的数据,从而配置事件触发的逻辑标准,通过移动或者其他遥测方法获取日常数据,且通过软件设备与客户的电脑或者手机相连接。这些平台在设计上应实现以最小的能量消耗实现最大的监测需求,这种系统设计在非专属的传感器及取样器界面的选择上范围更广。专业的数据获取系统同样为遥测外设、算法功能、自动化、数据传输界面及数据可视化提供了全面的选择。
第三步:离散或复合水样
       选定数据收集及控制模块之后,下一步就是根据需求选取水样并装瓶,水样可以是离散的也可以是复合的。选一个信誉良好的生产商和一份方便使用的稳定的水样,可以从你的数据记录仪或者控制模块收到外部触发信号。 第四步:实时信息传输
       之前提到过,通过互联网实时访问现场来收集数据是有几个理由的。第一个也是最重要的一个理由就是在特定的布点达到了事件的标准时的自动预警。可以通过电子邮件或者短信的方式将信息发给特定的用户组。实时访问并从现场传输数据的另一个关键原因就在于保证该布点是正常运行的并在收集有价值的数据。这一功能使得用户可以不断获取现场数据及趋势分析,从而实现现场服务的资源及花费达到最小化。
第五步:水质
       需要检测水质的单位,同样也会考虑水质多参数传感器的。水质多参数传感器可以测量并计算温度、pH、电导率、溶解氧、浊度、深度、叶绿素及其他参数。选用水质多参数传感器既可以满足你目前的监测需求,而且蛙视在不久的将来还可以增加更多的参数。
       客户选择传感器(比如蛙视的溶解氧及多参数传感器)的一个重要考量就是该传感器可以在户外不间断地监测水质,且能够自清洁,以防止在布点过程中传感器部件及表面受水生植物快速生长的影响。早期的生物污染可能会使数据失效,且需要更为频繁的维护和校准,也就需要额外多次跑现场。
2019-03
26
一、水产养殖业
       随着我国工农业水平的提高,水产养殖行业已经从最原始的靠天吃饭、经验至上,逐渐向科学喂养、实时监测迈进。不论是近海海水养殖还是淡水养殖(工厂养殖),养殖户对鱼虾类产品的成活率、鲜活度都有了更高的要求。
       荧光法溶解氧传感器采用光学猝灭原理, 主要测定水中氧分子浓度且自带温度补偿实时监测水体温度。在水产养殖行业中,氧分子的浓度直接决定了水产品的生存寿命,所以该传感器在养殖行业中备受青睐。溶解氧高可以增强水产生物的食欲,加快生长发育,缩短喂养时长;反之亦然。利用高精度溶解氧探头实时采集水体溶解氧含量,当水体溶氧量过低或空气压力大时,养殖方可以及时采取增氧措施,提高产量。
二、污水处理
       在污水处理过程中,不同的微生物对溶解氧的要求是不一样的。好氧微生物需要供给充足的溶解氧,一般来说,溶解氧应维持在3mg/L为宜,最低不应低于2mg/L;兼氧微生物要求溶解氧的范围在0.2-2.0mg/L之间;而厌氧微生物要求溶解氧的范围在0.2mg/L以下。所以在好氧池、厌氧池操作时,曝气时间和曝气量的要求大不相同。
三、原水监测、江河湖泊监测
       自来水厂要确保水质的纯净、水中微生物含量达标,自然离不开水源地溶解氧含量的检测。而江河湖泊的水质好坏,溶解氧含量是其重要检测标准,要确保溶解氧的含量,才能保证环境水体不会变质为黑臭水体,尤其是南方水域宽广的城市,各级水质监测站都会配备溶解氧监测设备。
       溶解氧2_副本.jpg蛙视自主研发的荧光法溶解氧传感器采用荧光猝灭原理,通过自主研发的传感膜,精确计算出水中的溶解氧含量。实现了实验室、污水、养殖、湖泊、地表水等各领域的水质监测。

荧光法的优势就在于不消耗氧气、不需要频繁校准、没有流速和搅动的要求、不受硫化物的干扰。

        对于国内紧缺的溶解氧传感膜,可以毫不夸张的说,蛙视具有相当的储备及量产的能力。


2019-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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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近日,安徽印发打好城市黑臭水体治理标志性战役实施方案,详情如下:
       安徽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打好城市黑臭水体治理标志性战役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市、县人民政府,省政府有关部门:《打好城市黑臭水体治理标志性战役实施方案》已经省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抓好落实。
安徽省人民政府办公厅打好城市黑臭水体治理标志性战役实施方案为贯彻落实《住房城乡建设部、生态环境保护部关于印发城市黑臭水体治理攻坚战实施方案的通知》(建城〔2018〕104号)和《中共安徽省委、安徽省人民政府关于坚决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的实施意见》,加快补齐城市环境基础设施短板,坚决打好城市黑臭水体治理攻坚战,切实改善人居环境质量,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和全国生态环境保护大会精神,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发展思想,坚定不移走生态优先、绿色发展道路,紧密围绕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的总体要求,坚持以改善水环境质量为核心,把更好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优美生态环境需要作为出发点和落脚点,把控源截污、内源治理、生态修复、补水活水、长效治理作为有效途径,系统推进城市黑臭水体治理、滨水绿岸改造、人居环境改善的有机联动,确保用3年左右时间使全省城市黑臭水体治理明显见效,重现清水绿岸、鱼翔浅底的景象,让人民群众有更多的获得感、幸福感。
(二)基本原则。
       坚持科学规划、系统治理。按照国家《城市黑臭水体整治工作指南》要求,科学编制城市黑臭水体治理方案和治理计划。坚持水岸同治、系统治理、统筹推进,推动城市黑臭水体治理与水环境治理、排水防涝设施建设、海绵城市建设等重点工作有机结合。
坚持因地制宜、有序推进。针对不同地区自然环境和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综合分析点源、面源污染来源及水系特征等因素,因地制宜,因河施策,一水一策。区分轻重缓急,优先治理群众反映强烈、影响面广的黑臭水体,示范带动,抓点促面,确保治理工程扎实有效开展。
坚持标本兼治、注重长效。注重污染源头的控制与治理,优先实施污水截流、雨污分流改造和生态修复工程。坚持政府统筹,有关部门各负其责,形成上下联动、协同高效的工作推进机制。建立健全河道、湖泊维护管理长效机制,落实定期巡查、水质监测、河道保洁责任,确保城市黑臭水体治理成效。
坚持严格执法、落实责任。按照建立健全水环境质量负责制要求,将城市黑臭水体治理纳入河(湖)长制,建立完善水污染防治监管体系,始终保持水环境监管执法高压态势,严厉打击水环境违法行为。严格落实水污染防治攻坚责任,发挥好考核指挥棒作用,加大追责问责力度。
(三)主要目标。
       2018年至2020年,在全省实施城市黑臭水体治理攻坚战,打好标志性战役,加快城市黑臭水体治理进程。2018年底设区的市建成区黑臭水体消除比例达到80%,2019年底消除比例达到90%;到2020年,设区的市建成区基本消除黑臭水体,建立城市黑臭水体治理长效机制。组织开展县城建成区黑臭水体排查摸底工作,加快推进县城黑臭水体治理。确保2017年以来实现“初见成效”目标的水体水质不反弹。
二、重点任务
(一)细化治理方案,明确治理计划。
       1.细化完善城市黑臭水体治理方案。围绕实施城市黑臭水体治理攻坚战的新要求,细化完善城市黑臭水体治理方案,明确治理清单及路线图、时间表。设区的市在2017年实现“初见成效”目标的基础上,实施城市黑臭水体生态修复和水环境治理,提升河道净化能力。对城市黑臭水体实行动态管理,及时核实群众举报信息,对新增城市黑臭水体纳入治理计划,对水质不稳定的水体实施水质提升工程,直至达到标准。(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牵头负责,省环保厅、省水利厅等配合)
       2.制定县城黑臭水体治理计划。全面完成县城黑臭水体排查与核实工作,并将排查结果进行公示,接受社会监督。坚持问题导向与目标导向相结合,组织制定县城黑臭水体治理方案及年度实施计划。督促各地在年底前完成县城黑臭水体治理方案编制、审批、报备工作,组织好技术论证,为项目实施创造良好条件。(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牵头负责,省环保厅等配合)
(二)实施控源截污工程。
       1.开展入河排污口专项整治。将控源截污作为城市黑臭水体治理的基础性工作和根本措施,查明河道两岸和水体周边所有排污口,对污水直排的排污口实施截污纳管,实现旱季污水不入河。严格实施排污许可和排水许可制度,加强入河排污口监督监测。加强对小餐饮、理发店、洗车店等排污的执法管理,加大对乱排、偷排行为的整治和处罚力度。(省水利厅、省环保厅、省住房城乡建设厅按职责分工负责)
       2.削减合流制溢流污染及初期雨水污染。全面推进建筑小区、企事业单位内部和市政排水管道雨污错接、混接改造。积极推进雨污分流改造,对于暂不具备雨污分流改造的地区,要通过溢流口改造、截流井改造、建设调蓄池等措施,降低溢流频次,采取快速净化措施对合流制溢流污染及初期雨水污染进行处理,逐步降低雨季污染物入河(湖)量。(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牵头负责,省环保厅配合)
       3.强化工业企业污染控制。城市建成区排放污水的工业企业应依法持有排污许可证,并严格按证排污。排入城镇水体的工业污水应符合相关行业标准及地方标准要求,严禁任何企业、单位超标和超总量排污,对超标或超总量的排污单位一律限制生产或停产整顿。强化工业园区水污染防治,工业园区均应建成污水集中处理设施并稳定达标运行,对废水分类收集、分质处理、应收尽收,禁止偷排漏排行为,安装自动在线监控装置,监控数据与生态环境主管部门联网。(省环保厅牵头负责,省经济和信息化委、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等配合)
       4.强化农业面源污染控制。加强畜禽养殖环境管理,推进畜禽养殖废弃物资源化利用,规模化畜禽养殖场应当持有排污许可证,并严格按证排污。完善农村垃圾收集转运体系,防止垃圾直接入河或随意堆放。(省农委牵头负责,省环保厅、省经济和信息化委、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等配合)
(三)实施内源治理工程。
       1.科学实施清淤疏浚。做好底泥污染调查,科学确定城市河道疏浚范围和清淤深度,妥善处理底泥,严禁清淤底泥沿岸随意堆放或作为水体治理工程回填土,防止二次污染。(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牵头负责,省环保厅、省水利厅配合)
       2.有效处置积存垃圾。全面划定河湖蓝线,清理蓝线范围内积存垃圾和非正规垃圾堆放点。做好河岸、水体保洁和水生植物、沿岸植物的季节性收割,及时清除季节性落叶、水面漂浮物,严厉查处向河湖倾倒垃圾、污水,弃置废弃秸秆的行为。(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牵头负责,省环保厅、省水利厅配合)
       3.加快对河道两岸违法建设的清理。对河道湖泊绿线范围内的岸线进行排查、清理,重点治理河湖水域岸线乱建、乱占行为。对硬质驳岸的非行洪河道、渠道,有计划实施生态修复与改造。(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省水利厅按职责分别牵头负责,省环保厅配合)
(四)实施生态修复工程。
       1.有序实施生态系统恢复。采用人工湿地、生态浮岛、水生植物种植等技术,积极营造多样性水生植物环境,利用土壤—微生物—植物生态系统有效去除水体中的有机物及氮、磷等污染物。构建以沉水植物为核心的生态型水体,恢复和增强河湖水系的自净功能,综合考虑水质净化、景观提升与植物的气候适应性,大力推广采用净化效果好的本地物种,并注重在水体中的空间布局与搭配,努力提高水体的亲水效果和景观功能。(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牵头负责,省环保厅、省水利厅配合)
       2.合理运用人工增氧。采用跌水、喷泉、射流及其他各类曝气形式,有效提升水体的溶解氧水平。充分利用地形、水工、植物群落等合理设计,增加区域水体的流动性,提升局部水体的溶解氧水平,有效保持整治后城市水体的环境功能。(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牵头负责,省环保厅、省水利厅配合)
       3.因地制宜实施岸带修复。选择适宜的岸带修复技术对原有河岸(湖岸)进行改造,实施陆域绿线范围内园林绿化提升等。采取植草沟、生态护岸、透水砖等形式,对原有硬化河岸(湖岸)进行改造,通过恢复岸线和水体的自然净化功能,强化水体的污染治理效果。积极落实海绵城市建设理念,对城市建成区雨水排放口收水范围内的建筑与小区、道路与广场、绿地和公园等运用海绵城市理念,综合采取“渗、滞、蓄、净、用、排”方式进行改造建设,从源头解决雨污管道混接问题,有效控制径流污染,改善河道水环境。(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牵头负责,省环保厅、省水利厅配合)
(五)实施补水活水工程。
       1.积极实施生态补水。合理调配水资源,恢复水体生态基流,利用城市再生水、雨洪水、清洁地表水等作为城市水体的补充水源,增加水体流动性和环境容量。充分发挥海绵城市建设的作用,强化城市降雨径流的滞蓄和净化功能,提高水环境质量。(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牵头负责,省水利厅、省环保厅配合)
       2.促进活水循环。注重结合实施城市排水防涝治理工程,通过设置提升泵站、水系合理联通、水体微循环等方式,构建健康水循环体系。通过设置雨水泵站或雨水管道促进水体流动,增加河道湖泊的自净能力。(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牵头负责,省水利厅、省环保厅配合)
(六)实施污水处理提质增效工程。
       持续推进城镇污水处理厂建设,推进老旧城区、城中村、城乡结合部生活污水收集和处理,加快补齐生活污水收集处理设施短板。加快推进全省县城以上和长江流域城镇生活污水处理厂提标改造,出水水质要达到一级A排放标准。推进建成区污水管网全覆盖,生活污水全收集、全处理。加快城市雨污分流制改造,系统治理雨污错接、混接、漏接等问题。加强管网新建和提标改造,对于近期设施难以覆盖的地区,因地制宜建设分散污水处理设施,处理达标后排放。(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牵头负责,省环保厅配合)
(七)建立长效管控机制。
        1.强化制度建设。将城市黑臭水体治理纳入河(湖)长制,明确河(湖)长,落实管理责任单位,加强专业管护队伍建设。深化政府与社会资本合作(PPP)等方式治理城市黑臭水体,加强各项管理养护制度建设,建立绩效考核与付费挂钩机制。积极创新管护机制,推行水环境治理市场化、社会化,严格考核评价,严格责任落实,形成主管部门定期考核、专业管护单位具体负责的水环境管理模式。(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牵头负责,省水利厅、省财政厅、省环保厅等配合)
        2.强化监督检查。严肃执法监督,严格执行排污许可、排水许可制度,严禁生活污水和工业废水直排水体。严防道路冲洗污水、洗车冲洗污水、餐饮泔水、施工排水等污水进入雨水口。对污水未经处理直接排入、污水处理不达标排放导致水体黑臭的相关企业和工业集聚区,要严格执法、严肃问责。定期开展水质监测和公众满意度调查,适时组织对治理效果进行评估。(省环保厅牵头负责,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省水利厅等配合)
        3.强化运营维护。落实河湖日常管理和各类治污设施维护的单位、经费、制度和责任人,明确绩效考核指标,严格城市生活污水处理设施运营监管,切实保障稳定运行。加强排水管网普查排查工作,完善城市排水管网地理信息系统。建立和完善排水管网长效管理机制,有条件的地区,鼓励在明晰产权和费用分担机制的基础上将排水管网管理延伸到建筑小区内部。(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牵头负责,省财政厅、省环保厅、省水利厅等配合)